民政部,而不是,也是,如果你,法律

提問: 法律援助未到法定年齡生育要罰超過一家人的年收入怎么辦 問題補充: 我老婆20虛歲 我27虛歲現在BB出生了已經4個月了計劃生育辦找我們 要罰3萬多不知道他們以什么法律規定罰到我們一家一年的收入還多我們應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錢肯定出 可是有點過于多了 不吃不喝也沒那么多錢而且我是獨身子女 第一胎 不存在超生這個問題 還有我都27了 但是肯定知道不符合中國法律如何在不傷大家的情況下解決 求法律援助 2008-11-27 01:35 提高懸賞10分 2008-11-27 01:42 我在所謂的政府部門工作了將近1年多 就是為了BB不做的我知道他們的作風 我在不想自己沖動的情況下解決問題畢竟我要生活 也要過日子 不必要為了錢斷送我的將來所以想大家給我個可以解決的方案 謝謝 還有感謝給我幫助的人 医师解答: 從你說的情況來分析,你是違反了我國的婚姻法,而不是違反了計劃生育的有關法規,即使是受處罰,也應該是有關法律部門來執行,而不是計劃生育部門,計劃生育部門是沒有這個執法權的!先不說該負什么法律責任,問題是你們結婚有沒有領結婚證?如果沒有那這你們之間也暫時只能以“非法同居”來論處,如果你們有結婚證的,那就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夫妻”,要負責任也應該是民政部門的頒證機關,你也得負“連帶責任”(或頒證機關負連帶責任);我估計計劃生育部門要找你麻煩的理由可能是你沒有領所謂的“準生證”,那么這個準生證的問題也只是地方性的規定問題,還談不上違法的問題,最多也就是違反規定。至于說在“不影響關系”或不將“矛盾”激化的情況下求得解決辦法,我認為有一定的難度的,必要時還是應該咨詢有關方面的律師,以法解決,否則可能會有“后患”的,當然如果可以協商解決,并且具有有關的文字證據予以備案,也是可選的方法,具體的還要看你們當地有沒有人肯為你此事出面、計劃生育部門是否肯“妥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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